議題導讀

十八歲公民權

壯闊台灣近期做了哪些努力?2020年,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啟動,但是除了「18歲公民權」以外,許多還沒有社會共識的修憲案也在同時討論。因此壯闊台灣從 2020年開始,聯繫各立法委員委員辦公室、呼籲委員們應該優先推動具有高度共識的「18歲公民權」、並在2022年底的地方選舉同時舉辦公民複決。這些目標最後在2022年成功實現,18歲公民權修憲案正式送出院會,即將在2022年11月26日由公民做出最後決定。壯闊台灣將持續努力,透過不同的溝通管道說服更多人支持、並出門投票,年底能夠讓18歲公民權修憲案順利通過。

2022年11月26日的地方選舉,同時將舉辦「18歲公民權」的公民複決:由人民決定是否同意修憲,將選舉投票的權利(包括罷免、創制、複決),從20歲降到18歲。

因為這項議題涉及修憲,所以比一般的修法來的複雜許多:立法院必須先提出修憲案,接著在公告半年後,經過公民複決同意。公民複決的有效同意票,必須超過選舉人總的半數。

2022年的選舉人數大約 1,930萬,這表示「18歲公民權」修憲複決若想過關,至少需要獲得965萬張同意票,門檻相當高。

我們為什麼支持「18歲公民權」?

18歲的年輕人其實已經被視為成人:在《刑法》上,18歲需要負完全的責任;在兵役上,18歲的男性都有服役的義務;2023年1月1日開始,《民法》也將18歲視為成年;公民投票法也早在 2018 年就修正讓18歲青年參與投票。但是,因為憲法的規定,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的權利,仍然停留在20歲。

所以,賦予18歲投票權,是「權利與義務」之間的公平問題。

投票權是公民權中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權利,也是民主社會透過對話,努力尋求共識,最終作出決定的過程。

你可以如何參與?

今年底11月26日,修憲案的主角無法投票。我們需要你,用選票讓更多年輕人有機會跟我們一起決定國家的未來、讓台灣邁向新的里程碑。你若有興趣擔任催票志工,請與我們聯繫!

為什麼投票年齡到現在還是20歲?

2005年起,許多的 NGO 便開始倡議「18歲公民權」。儘管朝野政黨長期以來普遍表達對此議題的關切與共識,但由於修憲的高門檻,下修「18歲公民權」遲遲未能送出立法院。直到 2020年,立法院各黨團分別提出修正案並成立修憲委員會,18歲公民權才在 2022年3月正式通過院會,進入公民複決。

壯闊台灣近期做了哪些努力?

2020年,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啟動,但是除了「18歲公民權」以外,許多還沒有社會共識的修憲案也在同時討論。因此壯闊台灣從 2020年開始,聯繫各立法委員委員辦公室、呼籲委員們應該優先推動具有高度共識的「18歲公民權」、並在2022年底的地方選舉同時舉辦公民複決。

這些目標最後在2022年成功實現,18歲公民權修憲案正式送出院會,即將在2022年11月26日由公民做出最後決定。

壯闊台灣將持續努力,透過不同的溝通管道說服更多人支持、並出門投票,年底能夠讓18歲公民權修憲案順利通過。

Q:什麼是公民權?

公民權指現代國家依法規定公民應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;其中又包含「公民政治權」,即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的權利,如:選舉權及被選舉權、參與公共治理的權利、知情權等。

Q:為什麼要推動18歲公民權?

權利與義務不對等

在台灣,年滿16歲就可以合法工作並報稅;年滿18歲就必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、服兵役,甚至可參與公務員與司法官考試,然而,年滿18歲的國民,卻未被視為「公民」,要到20歲才擁有投票權,這是權利與義務不對等。

選民結構向高齡傾斜

根據內政部統計,2020年第一季台灣已進入人口負成長,緊接而來是邁入「超高齡社會」(超老年,高齡人口比例超過20%),隨著選民結構向中老年族群傾斜,可能影響政策走向,許多國家意識到這樣世代失衡的問題,近年紛紛下修投票年齡。

亞洲最後的20歲投票權民主國家

以台灣鄰近的民主國家為例,南韓今年初頒布《公職選舉法》修正案,將由總統,國會議員選舉投票年齡從19歲下修到18歲,四月的國會大選,是18歲青年首度行使投票權;日本在2014及2015年分別修法將投票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,馬來西亞也在2019年下修投票年齡,從21歲降為18歲。其實,攸關國家永續發展的社會保險與年金制度,核四存廢等重大政策,以及至關年輕族群的高等教育、學費、學貸、基本工資等議題,都直接影響台灣的下一代,18與19歲的年輕人卻無法在各級選舉中,以選票向候選人施加影響力、表達意見。

賦予18歲投票權,不只是反思上述考量,更是我們架構社會整體想像的聲明:加入年輕人的政治參與,對台灣未來是無比重要的一件事。

Q:18歲夠成熟了嗎?

成熟是一個動態過程,因此很難定義在哪個階段、哪個年齡,一個人已經夠成熟了。試著反問一句:目前依法選舉權就是訂在20歲,那又是依什麼證據去說明20歲已經夠成熟了呢?

所以,問題不在什麼年紀已經夠成熟了,而是社會有沒有提供足夠的資訊、開放的討論空間,讓年輕人依據他獲取的訊息、他參與的論辯,去思考並行使他的公民權。

Q:修憲程序是什麼?

Q:為什麼要要求獨立處理,優先推動?

獨立處理、優先推動,就是個別審議、不受其他議題牽制(不「綁」其他修憲案)。若其他提案也獲得共識、並通過院會表決,將不影響數個修憲案同時交付人民複決。

基於過去立法院推動修憲的觀察,當同時討論其他修憲議題,經常因為各黨團為充分表達意見,持續論辯,造成修憲委員會的進度緩慢,甚至因「屆期不連續」原則而廢案。

本屆各黨團皆已表態支持18歲公民權修憲,若願意就單一提案個別審議,針對具有高度共識的提案獨立處理、優先通過,能確保本案不受其他尚需討論的提案拖累、延宕。同時,也展現朝野合作的風範,在本屆落實18歲公民權修憲的歷史里程碑。

Q:修憲耗費社會成本,應該併同其他議題一起討論?

立法院曾在第四、第八、第九屆提出與「18歲公民權」相關的修憲案,最終都未竟全功。2015年時,雖爲朝野最具共識的修憲議題,仍因有部分委員堅持與其他議題併案處理,最後仍協商破局,功虧一簣。一般民眾也對立法院包裹審查與表決的慣例,有所不解。

若有其他提案與「18歲公民權」一樣,獲得高度朝野共識,理當一併走修憲程序,但應個別審議、分別成案,以避免仍有歧見或尚未通盤審議之修憲提案彼此牽制、導致社會只能看到「全有」或「全無」的結果。

Q:為什麼複決要綁2022年底的地方選舉?

修憲複決須通過965萬同意票(½選舉人總額)的高門檻,唯有與大選同時舉辦,才能確保高投票率(2018年地方選舉投票率約65%,預估投票人數中要超過77%投同意,才能跨越複決門檻)。

下一次大選是2022年底的地方選舉。若要一同辦理修憲複決,修憲案的院會三讀需要在當年五月之前完成。從今起算,仍約有兩年的時間,可組成修憲委員會、完備朝野協商等程序。時程上應屬充裕。

另外,修憲複決不受公投法約束,所以與大選同時進行,適法性上應無疑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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